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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增值服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根据《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入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 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要求申请人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就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
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化,或者发明人发生变化时,或者专利代理机构 、联系人等发生变化时,依据《专利法》的规定,需要向国家专利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不可抗拒的事由)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 ,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 ,并出具权威的专利质量评价报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马新 资深知识产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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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复审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复审作用

  • 复审是救济被驳回的唯一途径,权利未用尽,不能放弃

  • 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带有主观性,驳回复审平均成功率较高。

  • 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

  • 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

  • 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

专利无效宣告

根据《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作用

  • 由于具体技术的复杂性和文献检索的局限性,难免会有个别不具备专利条件的申请被授予了专利权。

  • 对业务特定技术,业者认为专利权产生不正当垄断的,也会启动专利无效程序。

  • 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往往转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对专利侵权指控釜底抽薪。

  • 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获取最大利益。

  • 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安全性。

专利无效答辩

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入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 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专利无效答辩作用

  • 答辩是专利遭遇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的唯一选择。

  • 不答辩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的成功几率,答辩将增加我方成功的几率

  • 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换取最大利益。

审查意见答复

发明专利申请除了极少数可直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下称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外,大部分申请都会收到专利局都下发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主要采取的是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员与申请人或代理人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答复就申请文件本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要求申请人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就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

审查意见答复

  • 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

  • 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换取最大利益。

  • 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安全性。

  • 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

  • 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

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化,或者发明人发生变化时,或者专利代理机构 、联系人等发生变化时,依据《专利法》的规定,需要向国家专利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应的手续。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作用

  • 在使用上,尤其是专利标识在产品上时,由于厂家名称与专利局系统登记的专利权人不一致,会被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工商部门认定为涉嫌假冒他人专利、不正当竞争。因此,要保证这些细节的正确性。

专利权恢复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不可抗拒的事由)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申请复审作用

  • 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最大利益。

  • 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

  • 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

  • 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

  • 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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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 ,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 ,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 ,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专利权评价报告作用

  •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判断是否中止审理、处理程序依据。

  •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判断是否侵权依据。

  •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专利权人专利推广中证明专利“含金量”的依据。

  •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权利人应对专利侵权的必要准备。

专利实施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当事人(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实施合同备案作用

  •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是评定高新技术企业、办理 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在规范专利许可交易规范、保护专利实施许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等方面都起到积极作用。

服务流程

从申请之日到下发核准通知,一般需要12个月左右

第一步

专属顾问咨询

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保护方案

第二步

申请文件

代理人撰写专利复审文件/内部质检并提交客户确认

第三步

上报

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

第四步

跟进

跟进受理、审查过程

第五步

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下发决定

从无效宣告请求之日到下发核准通知,一般需要8-18个月

第一步

专属顾问咨询

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实施方案

第二步

准备

收集证据/撰写,无效宣告请求文件,提交客户确认

第三步

上报

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

第四步

跟进

跟进受理、审查过程

第五步

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公布维持有效或宣告无效

从申请之日到下发核准通知,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第一步

专属顾问咨询

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保护方案

第二步

申请文件

专利代理人准备请求文件并指导客户准备相关文件

第三步

上报

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步

跟进

跟进受理、审查过程

第五步

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通知

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2个月

第一步

专属顾问咨询

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答复方案

第二步

准备

代理人撰写答复文件并提交客户确认

第三步

上报

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步

跟进

跟进受理、审查过程

第五步

获得授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审查决定并授权

从申请之日到下发核准通知,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第一步

专属顾问咨询

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答复方案

第二步

申请文件

专利代理人准备请求文件并指导客户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步

上报

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步

跟进

跟进受理过程

第五步

授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核准通知

从申请之日到下发核准通知,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第一步

专属顾问咨询

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保护方案

第二步

申请文件

专利代理人准备请求文件并指导客户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步

上报

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步

跟进

跟进受理、审查过程

第五步

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通知

从申请之日到下发报告,一般需要2-3月

第一步

专属顾问咨询

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保护方案

第二步

申请文件

专利代理人准备请求文件并指导客户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步

上报

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步

跟进

跟进受理过程

第五步

获得评价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专利权评价报告

从申请之日到登记公告,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

第一步

专属顾问咨询

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实施方案

第二步

准备

代理人指导客户准备/完善相关资料

第三步

上报

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步

跟进

跟进受理过程

第五步

公布

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备案

专利价值

独家专属

防止侵权,保护核心技术,构筑核心力量

占据市场

提升产品认可度,扩大市场份额, 保持领先地位。

荣誉资质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奖项 的必备条件

政策支持

获得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审批、税 收减免等支持。

授信贷款

拥有专利,最高可获得银行授信 贷款500万 保持领先地位。

晋升利器

晋升评职称的重要条件,提升自我 价值,在职场中脱颖而出。 的必备条件

安全保障

协议

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

加密

网络传输采用Wosign加密处理

培训

每位工作人员均接受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条款

交易

交易时采用支付宝支付,安全无忧

提交

案件通过国知局认证的加密证书提交

备份

阿里云数据备份,为数据安全保驾护航

常见问题

1、专利申请复审所需材料有哪些?

(1)基本申请资料: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资料:提供专利驳回通知书、复审请求书、申请文件及OA答复材料。 (3)复审委托书

2、什么样的人具有提出复审请求的资格?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3、对专利复审决定不服怎么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专利无效宣告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主体信息材料: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① 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② 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③ 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5)无效宣告请求书 (6)无效宣告收权委托书

1、专利无效答辩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主体信息材料: ① 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复审委送达的包括专利无效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2)拟反驳请求人无效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3)无效宣告授权委托书

2、专利无效答辩的作用是什么?

(1)答辩是专利遭遇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的最佳选择。 (2)答辩是专利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 (3)专利复审委对案件都进行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相结合的审查方式,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的成功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

1、审查意见答复所需材料有哪些?

(1)基本申请资料: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资料:提供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文件,以及前次答复材料(若有) (3)非我方代理的案件,需变更代理所的,需提供解聘书与委托书

2、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方式和期限限制?

(1)申请人的答复可以仅仅是意见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替换页和/或补正书)。 (2)当申请人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中引入新的技术特征以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缺陷时,应当在其意见陈述书中具体指出该技术特征;申请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延长指定的答复期限。但是,延长期限的请求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提出。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答复之后即可以开始后续的审查程序,如果后续审查程序的通知书或者决定已经发出,对于此后在原答复期限内申请人再次提交的答复,审查员不予考虑。

1、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人、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更名、迁址的,应当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变更国籍的应当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2)原专利申请中有代理机构的应当辞去或者解除代理机构的证明文件 (3)受让方(申请阶段)重新提出费用减缓请示,个人变更为单位的应当补齐相关费用。 (4)发明人变更还需要提供全体发明人同意变更证明 (5)专利代理委托书

1、专利权恢复所需材料有哪些?

(1)恢复专利权请求书(申请人企业盖公章/个人签字,一式两份) (2)《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或《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或其他显示专利信息的通知书

2、请求专利权恢复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效力怎么样?

(1)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已授权相关专利所作出的其是否具备专利性的 技术评价,可作为专利质量评定的一种,因此其是有价值专利证明其自身价值的“认证书”,可作为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案件时的处理依据,但其作为一种技术性的评价自源就不具有强制性,也不具推翻专利权的效力,其结论只有与专利案件的其他必要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适当作用。 (2)专利权评价报告不为行政决定,也不是简单的专利质量评估,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相应专利的一次针对专利性的技术评价;其可作为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对于有价值的专利作得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失为获得一份初步官方“专利质量认证”。

2、对专利局做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没有强制效力,因此,对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满意也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专利权评价报告只做为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关键还是看法院或专利部门对证据如何认定。

1、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所需文件有哪些?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有哪些情形不予备案?

(1)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2)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4)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5)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6)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7)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8)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9)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10)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11)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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